《以法之名》江远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,长期与禹天成勾结,利用其父(政协副主席江旭东)的职权谋取商业利益,涉及新能源项目腐败、矿难掩盖等被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十五年前,江远醉酒后开车带着禹天成去兜风,结果撞死了一个路人,禹天成想替江远顶罪,陈胜龙不忍心看着大哥禹天成坐牢,就主动提出替江远顶罪,他被判一年徒刑,江旭东把江远送出国,禹天成趁机找江旭东审批了一座矿。十三年前,万海把禹天成的矿抢走了,三年前,禹天成想把矿抢回来,他做了周密部署,制造了一系列的时间,先把万海送进大牢,又找人把万川矿查封,江远在国外对此一无所知,以为禹天成是上市公司的老板,东平市赫赫有名的企业家,江远在江旭东面前说尽了禹天成的好话,想和禹天成合作开发新能源,江旭东气得咬牙切齿,狠狠打了江远一耳光。当洪亮发现他们之间的阴谋时候,为掩盖罪行,江远向黑势力首领禹天成发送信息,要求“解决”试图举报其父子罪行的姐夫洪亮,导致洪亮遭杀手王大有追杀,警察秦锋在救援中牺牲。最后数罪并罚,江远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